一男一女继续旁若无人地调笑,吴小健和俊凤的心里好似翻江倒海。
“是她?!……她不是去省城了吗?咋会出现在这里?那个男人是谁?……”吴小健的脑海里,忽然浮现出一个女人,是他上师范时的对象,名叫文娟。
文娟是他同班同学,不仅人长得漂亮,而且成绩也很好,为人处事方面,更是没的说……刚去师范没多久,吴小健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。
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追求,文娟终于同意和他相处,后来,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,加上双方家境般配,如果不出意外,毕业以后,肯定会互相结合,结婚生子。
可就在毕业之前,意外突然发生了。文娟当时不知怎样结识了一个省城来的生意人。然后,就发生了人类历史上已重复了无数次,并将继续无数次重复的狗血桥段——第三者插足,和喜新厌旧。后来,文娟踹了吴小健,跟那生意人去了省城。
“糖醋排骨。”
耳边忽然响起老板娘的声音,吴小健那沉浸在记忆中的思绪,在长叹一声之后缓缓收了回来。
“也许,就是从那个时候起,我开始变得不相信感情,只想和女人发生**关系……”吴小健心里叹道,随即看了看俊凤,说道:“你快吃吧,趁热。”
“你也吃呀。”俊凤道。
“嗯。”吴小健点了点头,却是仍然不动筷子。就算现在桌上摆着山珍海味,他也照样提不起半点胃口。
就在这时,先前那个雅间里,再次传出了说话声,先是女的说道:“你咋这么能吃呢,大哥。”跟着,男的笑道:“必须多吃点,不然哪有力气干你……花了那么多钱,不多干几回不亏了?”
吴小健脑子一震,心说:“难道……文娟她现在做了小姐???”
“啪!”吴小健使劲锤了一记桌面,震得糖醋排骨汤汁乱溅。
“你这是……咋了?”俊凤疑惑道。吴小健没有理她,直接奔向那个雅间。
冲进去之后,他看到一男一女正在吃饭,男的五大三粗,留着荒草似的络腮胡,女的妆扮妖冶,媚态横生,赫然是他曾经的恋人文娟。
尽管文娟化了很浓的妆,与素颜的差别非常大,可两人毕竟相处了那么久,吴小健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“干甚么?……”‘络腮胡’大为恼火。吴小健却犹如魔怔般,把目光定格在文娟脸上,久久不去挪开,也不去回答络腮胡的问题,仿佛当他不存在似的。
文娟的反应跟吴小健几乎完全相同。接下来的一分钟,两人就那样子,用复杂而且迟钝的目光,死死地注视着对方的脸庞。直到络腮胡把烟灰缸,砸在了吴小健的眼角上。
“**你妈的,大傻逼,老子问你话呢,你听不见吗?!……”络腮胡抡起烟灰缸,准备再次砸过去时,文娟把他拦了下来,“大哥,咱们走吧,这人有病,别理他。”
“什么,我有病……”吴小健的眼角,已经血肉模糊,按理说那应该很疼,可他却一点也感觉不到。他只能感觉到心痛。
“好,看你的面子,这次就放过他。”络腮胡道,说完搂着文娟往外面走。
吴小健挡在门口,愣愣道:“文娟,你不是去省城了吗?咋回来了……你现在咋做这个?你……”
他仍想语无伦次地说下去,络腮胡却已极不耐烦地,一记飞脚把他踹倒在地,并狠狠骂道:“我**,老子弄死你……”
文娟连忙拉住络腮胡,道:“这人不是傻子,就是神经病,跟他计较什么。”然后,又看着吴小健道:“你认错人了。”说完拽着络腮胡离开了饭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