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感觉很不好,像是一股脑儿把前半生全都否定,过去所为倒像是一个笑话。
在遇到宋则之前,宋从未对自己产生半分质疑,遇到宋则之后,她却时时觉得自己不对,这也不好,那也不好。宋则,宋则真是自己的克星。
情之一字最为磨人。她不过对宋则有些许爱慕,就沦落到为她鞍前马后,做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,宋则真要把这一切都记得,倒霉的还不是她。
而宋则不过对她有些许感情,就陷入这幻境,要她搭救才能有所突破。
要过回自己没心没肺的逍遥生活,唯有出去之后,求师父帮忙,让她忘记宋则,最好能连少时嫉恨宋则的事情一并忘记,就当是生命中从未有过此人出现,那她一定还是过去那个洛水城有名的采花贼宋。
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了无牵挂。
哪怕不舍。
不过若是没了记忆,就不会有不舍了。
罢罢罢,速速了却这一场欢爱,醒后当作春梦。
春梦了无痕。
出于尽快完成任务的目的,才有了宋出现在明心寺的此刻。见到眼泪快要落下的小尼姑,气也是气的,明明是自己被轻薄,这色尼姑倒是先委屈起来。
脸呢!
宋娥眉微蹙,更恼三分。浑不知她现在的模样,与宋则在镜湖边看她有三分神似,都是一副打也不好,骂也不好,不知该拿对方怎么办的懊恼。
她自问是个厚脸皮,碰到脸皮比她厚半寸,眼泪比她多三滴,天然蠢的宋.尼姑.则,也是无措。
可气这小尼姑不是真蠢,见她不愉,竟现出愧疚、期待,还有一丝终于得见伊人的喜悦。跟之前的状况全然不同,清冷孤高的宋宗主呢?
她从前怎么没有发现,宋则是如此狡猾奸诈之人!
磨磨牙,将食盒递给眼泪汪汪可怜巴巴的小尼姑,“拿好。”
小尼姑没牙没眼地笑,万幸,笑得真诚,没有一丝得意。她接过沉甸甸的食盒,问:“是给我做的吗?”
“喂狗的。”宋没好气。
“嘻嘻,狗还能啃肉骨头,我可没有啃过。”
看,她就说这世上最凶最厉害的就是脸皮厚。
宋想骂人。“你个出家人还想啃肉骨头?行啊,出息了,我带你去啃,多加一个猪头。”
“嘻嘻,你又不是猪。”
宋想打她,卡住她的脖子,蹂//躏她的光头,起码一百遍。可是小尼姑对她笑,笑容里有阳光,有星星。
这样的色尼姑,她竟还觉得她天真无邪,宋觉得自己没救了。
比眼瞎更讨厌的是睁眼瞎。就像小尼姑的脸,人人都道说那张脸丑恶,像鬼像妖,白天吓人,晚上吓魂,偏生她觉得挺好。一个冷若冰霜的人难得妆容妖冶,别有风情。
宋则一定给她下了蛊,否则她不会觉得脸上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