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手中那柄又厚又重的长刀,只懂攻,不懂守,以攻对守,以攻对攻!
每一刀出手,便是竭尽全力,全然不管对方如何反击,全然不管力竭之后如何自保,只有一个字“死!”
若是稍弱些的人,一旦为他气势所摄,进退失据,便会先机尽失,成为他刀下亡魂。然而当他面对远胜于己的高手时,若他的攻击不足以让对方全力应对,那么这样有攻无守的战斗方式,只能让他死的比任何人都快。
显然,唐傲便是这样的高手,但他却没能第一时间杀死这可恶的小子,因为他不守,有人替他守。
因为在方炜的旁边,还有一个更棘手的方沫。
方沫短剑已毁,他此刻手中握着的,是一柄长不过三寸的铁锥,便是小儿手中的玩具,看起来都比它更像武器,然而它确的是方沫的武器。
为何先前方沫敢毁去短剑,任由长剑削颈?自然是因为有这东西在……他怎么会真的将自己的生死,寄托在对手身上?
唐傲很快发现,握着铁锥的方沫,比他手握短剑时更加难以应对。
为何剑法惊人的方沫,不用三尺长剑而要用短剑?因为他深知自己内力薄弱的缺陷,因为短剑比长剑的力量更集中,更易掌控。
为什么方沫不用正常手法执剑,而要倒持或双手握剑?因为这样握剑虽然舍弃了许多变化,但却能握的更稳,力量更大。
那么,当他手上的短剑,变成能将全身力量集中到一点的铁锥上时呢?
双方已经交战了数场,但是战况却直到此刻才真正热烈了起来。
方炜势若疯虎,攻势猛烈如火,铺天盖地,刀刀沉重如山,一往无前。
方沫悄然无声,铁锥每每在最不可能的地方出现,往往一出现,就将唐傲的攻势瓦解与无形。
两个人默契无双,一刚一柔,一正一奇,一攻一守,加在一起的力量,不仅是三倍的威力,而是四倍!五倍!
但这些,都不是最重要的。因为当内力和境界的差距太大的时候,就不再是招式所能弥补的,便如先前的方沫,即使能挡住对付的每一剑又如何?对手随手附在上面的内力,就足以让你身受重伤。
是以若唐傲此刻全力以赴,死的依旧会是这两个初生的幼虎。
然而唐傲不能,或者说不愿。
小腹的伤口,让他不得不分出大部分内力去护持,便是如此,他的每一个动作,他和方炜方沫之间的每一次交手,都会引起伤口的震荡,让他的伤势一点点加重,再这样下去,只怕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。
他怒火中烧之下,本以为只要他认真出手,就算在受伤的情况下也能轻而易举的拾了这两个该死的小子,但是现在……
冷静下来的唐傲扪心自问:真的要为了这两个微不足道的小畜生,留下永远的后患,甚至付出在武道之上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代价吗?
罢了!来日方长,他要杀这两个小畜生,什么时候不行?
……
眼前忽然失去对手,方炜一愣之后,破口大骂:“有种别跑,回来跟爷爷继续打!”
看着唐傲的身影转瞬间消失在林木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