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眼睛一扫,正看见黑煤球似的秦明月,长得瘦不拉几的,倒是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他们,似乎还很激动。
“喂,你叫什么?来给我们将军提两壶水来,赏钱绝对不少!”说着,那大兵大手一甩,将一锭碎银扔在了桌子上。
秦明月一愣,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锭银子,心想着,奚临风真是不会过日子,这锭银子可是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口粮了,他竟然只买了两壶水。
“还不快来!”那大兵见她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,不由得冷哼一声。
秦明月猛地回过神来,伸手快的拿起银子,露着一口小白牙,乐呵呵的提了两壶水,送到了这位军爷面前。
那大兵看也不看她一眼,一只手抄起两壶茶水,直接跑到了队伍的中间。
秦明月伸着脖子看着那大兵直奔一个年轻的将军而去,此人带着银盔白甲,脚蹬黑色战靴,身背一把长枪,虽然看不清脸色,可是从那熟悉的动作中,秦明月仍旧一眼可以看出,这家伙正是奚临风。
要说如何判断,还要靠那时几位驸马有事无事的跑来蹭饭,秦明月面对那么多的美男,虽然不能吃,却能看。奚临风的这双手孔武有力,特别是骨骼轻奇,青筋突出,十分性感。而且在他的右手小拇指接连手背的位置上,有一个十分奇特的棕色胎记。由于位置太过奇特,再加上形状可爱,长在那双手上反差极大,是以她记得十分清楚。
刚才她还想着如何回苏州,就碰上了奚临风。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,她正可以搭个顺风马。
只是该如何才能让奚临风答应带她回去呢?
奚临风这个人看似不言不语,你说什么都喜欢反驳,看起来好像很好说话。可是固执起来,也颇为让人头疼。
“这位大兵哥,不知道你们此去所为何啊?需不需要一位领路人啊?”秦明月凑近边上一位看起来十分木纳的兵勇,谄媚的说道。
“走开,凑什么热闹!”轰的一声,那兵勇一嗓子险些将秦明月惊呆,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兵,和奚临风那一鸣惊人的脾气真是像。
可是她既然开了头当然不会临时退缩,当即向后退了一步,却是仍旧笑嘻嘻的说道:“诶,大兵你也太无力了吧?我好心好意的想帮你们带路,不仅不知道感激,还吼我。别怪我没提醒你啊!前面就是一片山林,里面都是山贼,又有高人摆下了奇门遁甲,阴阳八卦阵,没有熟识的带路,你们即便人再多也出不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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